北二高-「依依錄(116) 」請微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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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0-30 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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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評 15 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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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和"錢"過不去!以後還是乖乖開110以下唄.....T_T
北二高-「依依錄」請微笑!
親愛的朋友:
上禮拜我接到了一張高速公路超速的罰單,竹南路段116公里,本來還百思不得其解如何被拍的,因每次開車總是眼觀四面,綜觀八方,所有的細胞感官完全開放,藉由朋友的轉寄資料,現在終於知道兇手在哪裡,但一看拍照路段北二高116公里,終於心悅臣服的接受這個事實,這告訴我們法網恢恢、疏而不漏,老天是有眼的!
守法還是重要的!
不要超速,保障行車安全也保障口袋安全。
我已經收到「依依錄」美美的相片,所以,確定「它」不是裝飾品。
北二高116公里(竹南路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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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kiki玲= 凡事往好處想 =
感謝提醒 | |
| jun
哈~~~真是偽裝高手 | |
| point
真是可怕 | |
| wu sir sir= don't worry, be happy! =
很爛!像是紙箱呢! | |
| Valerie
哈哈…… 超速就乖乖接罰單吧! | |
| 瑞琦馬丁
於 2006-10-30 23:12:49 說 小心 | |
| songla
於 2006-10-31 17:04:35 說 為了拍一張照,政府一定要搞成這樣嗎????? | |
| Fsha
於 2006-10-31 17:57:02 說 恐怖喔! | |
| 小祐
哈哈哈~好好笑喔~ | |
| insane
於 2006-11-08 19:09:59 說 喔~喔 | |
| 姿君
下次要小心 | |
| 短腿賤貓= 忠於感覺 做自己 =
於 2006-12-02 13:27:45 說 有點賊... | |
| 憂等生
呵呵.. 官民鬥智嗎? 唉.. 守法是替自己的安全著想, 但是捉違規要搞成這樣, 會不會太超過啦? | |
| 二哥~
於 2007-01-28 18:23:30 說 被發現了!~~~ | |
| jane
於 2007-03-17 15:29:05 說 感謝分享 |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