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理由都是藉口
‧本文由 星空夜語 分享 ‧
2011-06-23 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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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評 1 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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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正愛一個人,要愛他的優點 ~~包容他的缺點~~甚至連缺點,都會認為是可愛的
因為愛情不是考試,不需要要求100分
只有愛或不愛,無所謂好不好
愛的時候,當然好,但一旦不愛"了"呢?
或許一開始答應與對方在一起時,真的是因為覺得他好~對自己好
但久了之後支持自己繼續下去的理由,絕對不是因為他好或不好
而是因為我愛他:他可愛的樣子、霸道的樣子、迷糊的樣子我都愛
也因為那些好的和不好的,才成就現在我愛的這個他不是嗎?
愛情,無所謂好或不好,只有愛或不愛
所以分手的理由,是"找"出來的藉口
這就是為什麼愛一個人時,可以沒有理由的愛
但分手時卻總可以有理由:個性、家庭、累了、沒感覺了....
一切理由都是"找"出來的--為了降低自己的罪惡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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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Gran= 天外有天~~別白目 =
@@!! |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