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盜版 CD 的 人一定要看
‧本文由 huai30 分享 ‧
2005-04-30 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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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評 18 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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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牢記這些法律常識,有備無患。盜版的,還是少帶一點。如果您有開車,就請您看一看吧!!總之就是說.....遇到臨檢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CD就對了啦,不要說是朋友的,借的,也不要說自己燒的CD。
收到下面的一封信,請大家告訴大家!
在下一位朋友最近被臨檢...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,已開始會「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」或「隨身攜帶的CD」!
經在下友人詢問結果:主要用意在檢查是否有「盜版光碟」與「盜版CD」!
舉凡音樂、軟體、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!
景氣低靡、時機壞壞,上路還是小心為妙...
IGS一位修過法律課程的同事陳述的;
告訴大家幾個觀念:
- 警察如果沒有收索票,根據憲法第八條規定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
- 這點還是對的!但是「搜索票」,不是「收索票」。
- 如果你買盜版cd是那種夜市買的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那你慘了,鐵死無疑,依著作權法93條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。
- 錯!!妳會活得好好的!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沒有處罰盜版的「購買」人,當警方問妳光碟從哪來的?
- 首先:妳可以說:你管我!(警方無權詢問這個問題)
- 如果他說他有合理犯罪的懷疑時,妳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!
- 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,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(且可否沒收還有問題!)
- 夜市是流動的,妳也不用舉證確定的購買來源。但是,要注意,當有人問妳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?
- 一定要回答是要「在家裡」「供自己使用」的。
-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(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)
- 千萬別說是要借給別人的(違反第93條第3款、第87條第2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,處2年以下徒刑)
-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(違反第93條第3款、第87條第5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,處2年以下徒刑)
-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?(違反第92調非法公開播送、上映、演出、展示罪,處3年以下徒刑)
- 一定要回答是要「在家裡」「供自己使用」的。
- 這點還是對的!但是「搜索票」,不是「收索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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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芝姬
也真不知道~這樣對不對啦~或許正版的售價低點時~大家就都會用正版了 | |
| ELLIE
多知道一些法律常識是好的!~~但...還是別鑽法律漏洞比較好吧 | |
| KK
好 | |
| 小天使
兩難ㄚ | |
| suki_pang= ~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~ =
支持正版, 打擊翻版. | |
| 邦妮
嗯!!! | |
| laukwokbun
支持正版,但....都支持好的翻版. | |
| jason
於 2005-04-30 12:17:54 說 支持正版啦!!! | |
| 紅豆
於 2005-04-30 18:45:07 說 嗯嗯~~~~~~~~~~支持正版ㄉ說...... | |
| 星兒
哦∼ 明白∼ 我會支持正板的了∼ | |
| 紅玫瑰
於 2005-04-30 19:41:51 說 聰明的人聽廣播就好了 | |
| 塌塌鼻≠祐祐
於 2005-04-30 19:53:40 說 真ㄉ肯花那些錢去買ㄇ?! | |
| 小凝
噢… | |
| 昆明
於 2005-05-01 14:24:03 說 支持正版, 打擊盜版. | |
| 小蓉
於 2005-05-04 14:28:14 說 喔喔!! | |
| 仙人掌
錢很貴!!! 不要聽啦!!! | |
| ╭★佳☆╯
於 2005-05-31 18:09:37 說 我都下載再轉MP3 | |
| point
很重要的觀念 |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