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領滿6個月的勞保失業金嗎 那你可能虧大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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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7-02 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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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大家都可能用得上,記得不要領滿6個月。依此規定,失業金一輩子最多領五個月,領滿6個月,退休金就沒有了。
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,勞保局規定,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。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。
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卻又領滿六個月的人,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。
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快告訴你身邊想領失業金的人吧!
附上勞保局的網頁自己看看吧!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?a=0005071
:::◎首頁失業勞工如何請領就業保險相關給付
失業給付給付標準及期限
給付標準及期限
更新日期2005/4/22
一.給付標準:
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60發給,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15日起算。
二.給付期限:
1.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。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。
2.受領失業給付未滿6個月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,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。但合併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,以發給6個月為限;合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。
3.依前項規定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,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,其失業給付以發給3個月為限,領滿3個月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。
三.給付金額之扣除:
申請人於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,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,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,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80部分,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。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,不予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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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appydog= 遠離顛倒夢想 =
此文漏了一段重要的附記: (就業保險法規定,領滿失業給付者,本保險(就業保險)年資重行起算,係指被保險人參加就業保險期間,均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,與勞工保險之保險年資無關。) 這和保險人退休領的錢是無關的。 | |
| 小祐
原來如此,了解了一些。 | |
| 叮咚= Dare to dream, able to win! =
原來如此。 本想說同學之前才領了幾個月,當時並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說。 | |
| point
要搞清楚才好 | |
| 星空夜語
但是換個角度想...你連自己有沒有可能做到退休能夠領到那個退休金都不確定了~那麼能先領...不也好嗎!? 特別是越年輕的.將來這個國家會不會還存在?而所謂的退休金是否還領的到?應該是大家要想清楚的吧~ |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