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有糾紛 離職理由別寫生涯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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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06-14 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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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新聞2004/03/06勞資有糾紛 離職理由別寫生涯規劃
【施協源】勞資雙方有爭議的時候,員工離職書上千萬別填「另謀他就」或者「與生涯規劃不符」這些字眼。淡水就有一名員工被資方積欠薪水,卻因為在離職書寫了「另謀他就」四個字,被認定成自願離職,結果資遣費一毛都拿不到,損失十幾萬!
家住淡水的李小姐,因為老闆欠薪超過3個月,決定辭職,離職申請書寫上另謀他就,事隔一個月,公司倒閉,撐到最後的員工平分公司退休準備金當作遣散費,這時李小姐才發現,自己被當成自願離職,遣散費沒有她的份。
北縣勞工局課員周兆昱:「離職原因又註明另謀他職,沒有點名真正的事實,是因為公司積欠工資,所以要離職,依照勞基法14條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。」
台北縣勞工局介入調解,發現民眾最常用的離職理由,不外乎另謀他就、志趣不合、身體不適或者是求學深造等來填寫離職申請書,不過這些習慣用語要是出現在勞資發生糾紛的情況下,可能會被認定成勞工自願離職,不但爭取不到資遣費,就連勞委會提供的失業補助都申請不到。
北縣勞工局長曹愛蘭:「你填寫離職申請書,就表示你是自願離職,不是被迫離職,如果你是自願離職,那麼公司老闆不必付資遣費,你也領不到失業給付。」
勞工如果遇到資方給薪不正常、不平等待遇,或是被老闆侮辱、毆打這些非自願性離職原因,第一步就可以利用存證信函,向勞方說明離職原因,要求終止勞資契約,千萬別逞一時之快,遞辭呈拍屁股走人,影響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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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峰寧
都幾有用 | |
| 弘虫cavin
工作陷阱... | |
| 三隻半
於 2005-06-14 03:04:42 說 要注意了 | |
| 嫩嫩
於 2005-06-14 09:09:42 說 ㄏㄏ要學起來 | |
| LAzyCat
感謝~學起來ㄚ | |
| suki_pang= ~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~ =
哦哦!! | |
| 小凝
get it | |
| amewu
於 2005-06-14 13:29:58 說 Its sad our law is not protecting we poor employee well. So we have to be wise and strong to protect ourselves. Nice information...thanx for sharing... | |
| 阿芬
Nice information...thanx for sharing... | |
| § 梵西絲卡 §
嗯 | |
| sena1974
於 2005-06-14 23:53:10 說 哇!我要轉寄給朋友們知道∼∼ | |
| bita1201
於 2005-06-15 00:07:07 說 恩---勞方貞ㄉ粉弱勢---任憑宰割--- | |
| ~*小烏龜*~
於 2005-06-15 00:09:58 說 = =+ | |
| laukwokbun
知道了. | |
| asd
要注意了 | |
| Binlala
可是勞工局也要告訴大家如何申請呀!而不是在網路上說說而已,畢竟 很多勞工朋友不會上網也很多呀!也要教我們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光靠我的信箱來說是沒用的。 | |
| byron
於 2005-06-20 18:23:37 說 了解!!! | |
| 阿秀
謝謝 | |
| jun
謝謝 | |
| 小P
於 2007-03-22 22:39:33 說 .......... | |
| point
要注意一下 | |

